一、報考條件
報考定向培養軍士的考生,應當參加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未婚,年齡不超過20周歲(200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志愿至少服役滿5年,其政治和身體條件按照征集義務兵的規定執行。
二、招生計劃
在國家核定的定向培養高校2023年高職(專科)層次招生計劃內,面向我省生源為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招收定向培養軍士565人(含女軍士10人,詳見附件)。
三、招生辦法
定向培養軍士志愿填報安排在7月27日至28日進行(截止時間為7月28日17時),其中,備注為水面艦艇人員合格的專業僅限體檢結果為水面艦艇合格人員填報。定向培養軍士招生,納入普通高校招生統一組織實施,預報名、體格檢查和政治考核工作于7月24日前完成。
01宣傳報名
考生須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并填報有關高校“定向培養軍士”專業組志愿。有關單位和高校要提前做好定向培養軍士招生的宣傳工作,通過印發簡章、發布信息、開展咨詢等形式,向考生及教師、家長介紹報考的條件、程序、專業、數量、培養目標、待遇、未來工作方向等相關信息。考生于7月8日18時前,在“江蘇征兵”微信公眾號“我要當兵”端口上完成預報名工作。
溫馨提示報名端口于6月25日上午8時開放,7月8日18時關閉。
7月8日18時報名截止后,省征兵辦將考生名單匯總下發至各設區市征兵辦,由各設區市、縣(市、區)征兵辦組織體格檢查和政治考核,體格檢查按照義務兵征集條件標準執行,體檢結果要區分陸勤人員合格、水面艦艇人員合格、不合格三種類型;政治考核按照《軍隊征集和招錄人員政治考核規定》執行。7月24日18時前,由各設區市征兵辦將“雙合格”人員的《應征公民體格檢查表》和《應征公民政治考核表》原件送至省征兵辦。
03志愿填報
通過體格檢查、政治考核的考生可在“定向培養軍士”欄填報志愿,填報時間為7月27日至28日,每名考生最多可填報40個定向培養軍士院校專業組志愿,每個院校專業組設置6個專業志愿和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愿。考生的體檢結果須滿足招生專業的體檢要求,方可填報相應專業志愿。填報定向培養軍士志愿的考生可同時填報普通類專科批次的院校專業組志愿,但不得兼報體育類、藝術類專科志愿。
04錄取
定向培養軍士的錄取安排在普通類本科批次錄取結束后、專科批次批量投檔前進行,省教育考試院依據省征兵辦提供的體格檢查、政治考核合格考生名單,綜合考生分數、報考志愿、體檢合格類型進行專項排序,按照招生高校提出的調檔比例等要求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按規定發放錄取通知書。當平行志愿線上考生數量不足時,從體格檢查、政治考核合格的線上考生中征求志愿并投檔錄取。8月10日前,省教育考試院將錄取名單抄送省征兵辦。9月底前,省征兵辦將錄取名單抄送招收部隊,將《應征公民體格檢查表》《應征公民政治考核表》移交招生高校裝入學生檔案。
四、聯合培養
定向培養軍士學制3年,畢業后取得大專學歷。前2.5學年由定向培養高校負責培養,招收部隊應當協助做好專業課教學工作;后0.5學年組織入伍實習,包括入伍訓練和崗前培訓,由招收部隊負責。
01教學管理
定向培養高校應當單獨組建定向培養軍士對象教學班次(每班不超過50人),依據普通高等學校軍事課教學大綱,組織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基本軍事技能訓練、基礎體能訓練和日常管理;招收部隊應當指定教學指導機構加強培養跟蹤,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兵役機關應當加強對有關定向培養高校的指導督促。
02淘汰
定向培養軍士對象入學后,定向培養高校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征兵辦應當指導定向培養高校,按照有關規定組織身體復查;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定向培養資格,由所在定向培養高校按照普通地方生調整至其他班次學習。定向培養軍士對象在校學習期間,因身體原因不適宜服現役的,由定向培養高校按照普通地方生調整到其他班次學習。因個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課程、考試不合格,違反校規校紀受到處分或者違法犯罪,以及拒絕入伍經教育無效的,取消其定向培養資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所在定向培養高校學生管理規定予以處理。
03畢業
定向培養軍士完成入伍訓練的,準予畢業,畢業時不返回定向培養高校,由招收部隊通報定向培養高校直接為其辦理畢業相關手續;未完成入伍訓練,或者入伍實習期間因政治、身體等原因不適宜服現役的,經招收部隊具有相應批準權限的政治工作部門批準,由定向培養高校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注銷其入伍手續,定向培養高校負責接回并按照普通地方生予以復學。
五、入伍辦理
定向培養軍士對象完成規定課程、修滿規定學分,由定向培養高校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征兵辦會同招收部隊結合上半年義務兵征集組織體格檢查和政治考核;符合服現役條件的辦理入伍手續,入伍時間為畢業當年3月1日。招收部隊派出接兵人員,會同定向培養高校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征兵辦完成檔案交接,將招收的軍士統一接入部隊。
定向培養軍士檔案材料主要包括:《招收軍士入伍批準書》、《應征公民體格檢查表》、《應征公民政治考核表》,以及入伍之前建立的學生檔案、黨(團)員材料等。
六、任命和待遇
定向培養軍士入伍實習結束后,由所在部隊按照招收軍士首次授予軍士軍銜(含警銜,下同)級別有關規定,授予軍士軍銜,軍銜時間自畢業當年9月1日起算。定向培養軍士批準入伍后至首次授予軍銜期間,按照第一年度義務兵標準發放津貼、保障伙食,享受相應醫療、保險和撫恤等待遇;授予軍士軍銜后,自軍銜起算之日起執行軍士工資及相關待遇標準。
附件:江蘇省2023年定向培養軍士招生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