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鐵道職業技術學院
2022年提前招生章程
(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為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拓寬優秀人才選拔渠道,促進學生素質全面發展,根據國務院、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教育改革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江蘇省2022年高職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蘇教考【2022】1號)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2022年南京鐵道職業技術學院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南京鐵道職業技術學院位于南京市浦口區珍珠南路65號,招生代碼1155。學校是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群建設單位、國家優質高職院校、江蘇省高水平高職院校建設單位、江蘇省示范性高職院校。學校為省屬公辦高職高專院校,招生層次為專科。學生在校期間在規定的年限完成學業取得規定的學分并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即可獲得南京鐵道職業技術學院頒發的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為保證提前招生選拔工作規范、有序、公平、公正,我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提前招生工作的領導。同時成立由相關職能部門、院系教師代表和同行專家組成的專家組及各職能組,建立健全各職能組職責,落實發布招生章程、學校考核、錄取等工作和提前招生工作各項保障措施。招生工作在紀檢部門全過程監督下進行,并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招生對象
高中階段德、智、體、美、勞諸方面協調發展,已參加2022年普通高考報名,且符合我校報名條件的高中教育階段畢業生均可申請報考。考生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等10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并取得成績。其中,報考普通類專業的考生10門合格性考試科目中須有6門合格,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有3門合格。
招生計劃
學校統籌考慮江蘇省高考報名人數、生源結構、行業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等因素,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近幾年招生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研判,確定本提前招生計劃。
注:
1、以省教育廳核準公布計劃數為準;
2、軌道類專業(包括地鐵訂單專業)適合男生報考,不建議女生報考(詳見報考要求);
3、鐵道運輸類按大類招生,一學年后根據專業需求、學業情況、個人意愿等因素確定該大類范圍內的具體專業;
4、城市軌道車輛應用技術(5+0)為我校與南京工程學院高職本科分段培養項目。
第四章 報名考試
1、報考要求
報考地鐵公司訂單專業的要求
(1)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城市軌道交通通信信號技術、城市軌道車輛應用技術專業招生計劃中含南京地鐵公司訂單計劃。
(2)凡有意從事城市軌道交通工作并被錄取到上述專業的考生,進校后要參加南京地鐵的選拔,符合南京地鐵組班條件的考生編入南京地鐵訂單班,其他考生編入本專業其他行政班級。訂單班學生通過三年學習,按期取得畢業證書且考核驗收合格后,將與南京地鐵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3)入職身體要求:符合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要求,男生身高在170CM及以上,無色盲、色弱、弱視、高度近視,雙眼矯正視力不低于5.0,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無生理缺陷、心臟病、傳染病及精神和心理障礙,無紋身,無口吃,普通話良好。根據崗位工作性質,地鐵訂單專業適合男生報考,不建議女生報考。
(4)因考生進校后外語教學為英語,請其他語種的考生慎重填報。
報考其他專業的要求
(1)參加江蘇省高校招生統一體檢,符合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并符合教育部規定的相關專業身體要求。
(2)報考鐵道運輸類(鐵道交通運營管理、鐵道信號自動控制、動車組檢修技術、鐵道供電技術、高速鐵路施工與維護)、城市軌道車輛應用技術(5+0)、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城市軌道交通通信信號技術、鐵道通信與信息化技術、城市軌道交通機電技術、城市軌道車輛應用技術、鐵道機車運用與維護、鐵道車輛技術、城市軌道交通車輛制造與維護、城市軌道交通供配電技術、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技術、鐵道工程技術、高速鐵路綜合維修技術、鐵路物流管理等軌道類專業,要求考生無色盲、色弱,雙眼矯正視力不低于4.8,男生身高在170CM及以上。特別提醒:考生入校后在新生體檢中如出現上述問題,須轉至非軌道類專業。
(3)因軌道企業用人要求和特有工種性質,軌道類專業適合男生報考,不建議女生報考。
(4)因考生進校后外語教學為英語,請其他語種的考生慎重填報。
注:被錄取的考生入校后將進行體檢和資格復查,體檢不合格或資格復查不合格者,我校將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入學資格。
2、報名事項
1.報名形式:網上報名。考生根據合格性考試成績、報名條件和專業計劃,登錄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http://www.jseea.cn/)或我校網站(http://www.njrts.edu.cn/)進行網上報名。
2.報名時間:2022年3月9日—11日,截止時間:3月11日 17:00。
3.相關費用:學校考核費用60元/人,體育、藝術特長生專業加試費用60元/人,以上費用按照蘇價費〔2007〕423號、蘇財綜〔2007〕92號、蘇教財〔2007〕89號文規定的標準執行。考生可提前登陸網上繳費平臺繳費,也可以在考試當天來校繳費。
4.志愿填報:考生在同一科類內可填報6個專業志愿和1個專業調劑志愿,普通類和藝術類專業不跨科類兼報。
5.體育、藝術特長生的報名條件及報名材料:
注:以上考生報名還需符合我校2022年提前招生考生報考要求。
3、考試考核
1.考核工作在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與監督下,我校采取“文化基礎+綜合素質”相結合的方式對考生進行考核。
(1)文化基礎考試:由學校依據高中課程標準命題,對考生進行語、數、外綜合測試,測試采用筆試方式,其中外語部分設英語、日語兩個語種,考生選擇其中一個語種參加考試。
(2)職業適應性測試:主要考核考生的職業認知、職業態度、職業傾向、心理素質、邏輯思維等,采用筆試方式,和文化基礎考試同時進行。
文化基礎考試、職業適應性測試對象含已取得體育、藝術特長生資格的考生。
(3)體育、藝術特長生專業加試:詳見附件一、附件二。
2.考核分值
(1)文化基礎考試:滿分為200分,其中語文70分、數學70分、外語60分。
(2)職業適應性測試:對考生進行合格性評判,結果為合格或不合格。
(3)體育、藝術特長生加試:滿分為200分,120分為合格分。
3.考核時間和地點
(1)考核安排在2022年3月20日,在我校(南京市浦口區珍珠南路65號)進行。具體安排和要求詳見學校招生網,未按規定時間參加學校考核,視為放棄。
(2)體育、藝術特長生資格加試安排:2022年 3月19日,在我校(南京市浦口區珍珠南路65號)進行。未按規定時間參加專業加試,視為放棄。
考試時間和地點如有變化會提前在學校招生網通知。考生最終考核結果,由招生工作處匯總后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并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 錄取規則
我校根據以下錄取規則研究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審核通過后在學校招生網向社會公布。
錄取規則
1、普通類、藝術類考生的錄取
(1)考生總分=合格性考試成績+文化基礎考試成績+政策加分。
(2)合格性考試成績:語文、數學、外語、物理、歷史每合格1門賦20分,政治、生物、地理、化學、信息技術每合格1門賦10分,不合格不賦分。
(3)錄取規則:職業適應性測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職業適應性測試合格的考生,按照“總分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分科類根據考生考核總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總分同分的考生按文化基礎考試成績、合格性考試成績、文化基礎考試中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者依次優先錄取,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錄取。服從志愿只在同科類的專業之間調劑,不跨科類錄取。
2、體育、藝術特長生的錄取
(1)考生總分=合格性考試成績+文化基礎考試成績+政策加分。
(2)合格性考試成績:語文、數學、外語、物理、歷史每合格1門賦20分,政治、生物、地理、化學、信息技術每合格1門賦10分,不合格不賦分。
(3)錄取規則:對已取得特長生資格且職業適應性測試合格的考生,分科類按考生總分高低,優先錄取且盡量滿足其第一專業。同一專業錄取體育、藝術特長生原則上合計不超過6人。總分同分的考生按文化基礎考試成績、合格性考試成績、專業加試成績、文化基礎考試中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者依次錄取。錄取后的特長生,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具體辦法詳見本期推送的二、三條。
政策加分
我校嚴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并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核定結果為準。
第六章 日程安排和違規處理
日程安排
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省教育考試院下達的提前招生工作日程和我校實際情況安排,如有變化,我校將通過招生網發布通知。
違規處理
1.考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參加考試,提供材料必須真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提前招生錄取資格。
2.凡在提前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處理。考生的違規情況將報省教育考試院,記入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第七章 收費標準和資助工作
收費標準
學費按蘇物價[2014]136號文相關規定收取,文科類專業4700元/學年、工科類專業5300元/學年,藝術類專業6800元/學年。住宿費按蘇價費[2002]369號、蘇財綜[2002]162號文相關規定收取,四人間1500元/學年,六人間1200元/學年。
資助工作
學校將精準落實各項資助政策,助力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前可向戶籍所在區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入學時如暫時無法繳納學費,可通過“綠色通道”辦理學費緩交手續。入學后可向學校申請家庭經濟困難生資格,由學生資助中心認定后在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學費減免、緩繳學費、勤工助學、專項和臨時困難補助、愛心基金等方面予以相應的資助。
第八章 附則
政策說明
1.提前招生為國家授權學校獨立組織考試錄取的一種方式,且高考前就已完成錄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規定,考生參加提前招生考試,若被正式錄取,不得參加全國統一高考,未被錄取的可繼續參加全國統一高考。
2.一經參加我校組織的文化基礎考試或特長生專業加試并取得成績的考生,學校將不再接受考生自愿放棄的申請。
溫馨提示
1、我校招生工作嚴格按此章程執行,學校官網、官微、招生網和招生工作處為獲取招生信息的正確途徑,請家長和考生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2、本招生章程由南京鐵道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處負責解釋。(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