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簡介
徐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Xuzhou Vocational College of Industrial Technology)是一所由江蘇省人民政府舉辦,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是江蘇省示范性高職院校、江蘇省高水平職業院校。
學院前身是始建于1964年的徐州市輕化工職業學校,2002年,經江蘇省人民政府批準,學校升格并更名為徐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招生計劃
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生源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生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后,確定學校招生計劃。招生專業(含專業名稱、專業代碼、學制等信息)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
報名考試
招生條件
1.已參加2023年普通高考報名,且符合我校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申請報考高職院校提前招生。考生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10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并取得成績,且要求8門合格及以上。
2.考生需參加江蘇省高校招生統一體檢,符合高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要求和教育部規定相關專業的身體要求。
報名方式與時間
1.報名形式:網上報名。
2.報名時間:第一輪:2023年3月23日-25日,截止時間為 3月25日17:00;第二輪:4月20日9:00至15:00。
3.網上報名網址:考生通過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jseea.cn)進行填報。
考試辦法
內容、分值: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文化素質測試,主要考核語文、數學、綜合知識三部分內容。語文、數學命題依據高中課程標準,綜合知識主要考察應知應會的人文與自然科學常識、時政熱點、法律常識、職業素養、邏輯思維、心理素養等。采取筆試方式,總分值為200分,語文、數學、綜合知識三部分內容分別占比為40%、40%、20%。
時間、地點:2023年4月1日14:00-16:00,地點在徐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九里校區(江蘇省徐州市鼓樓區襄王路1號)。
考試費用:文化素質測試考試費用為60元(考試費用按照蘇價費[2007]423號文件有關規定收取),在3月29日-31日打印準考證時網上支付(微信或支付寶)。
錄取規則
錄取工作在江蘇省教育考試院領導下,由學校統一組織錄取,錄取過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以及擇優錄取的原則。
錄取規則:按照“總分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分科類根據考生總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總分同分的考生則按照學生文化素質測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如再同分,則按照學生文化素質測試的數學、語文、綜合知識的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學考賦分:將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按照合格和不合格轉換成分數,合格每門轉換成20分,不合格每門轉換成10分,據此計算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此項滿分為200分。
政策加分:1.烈士子女,錄取時加20分。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錄取時加20分。3.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錄取時加5分。4.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錄取時加10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
考生總分=學考賦分+文化素質測試成績+政策加分。
學校根據錄取原則預錄取,將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擬錄取名單經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后,錄取結果在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和我校招生信息網上公布,由我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其他
學校嚴格按照《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公辦高等學校學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14〕136號)、規定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具體標準為(元/生﹒學年):文科類4700、理科類5100、工科類5300、農林類2200、醫學類6200、體育類4800、藝術類6800、中外合作辦學類15000,《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印發<高等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蘇價費〔2002〕369號、蘇財綜〔2002〕162號)住宿費500-1500。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獎助貸政策
學院建有完備的“獎、勤、助、貸、減、補、免”助學體系,不斷提升“精準資助”工作水平。學院設立“綠色通道”制度,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設有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優秀新生獎學金(最高10000元/人)、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企業贊助獎學金等。
附則
監督機制
1.為保證提前招生選拔工作公平、公正,學院成立由相關職能部門、紀檢部門組成的監督工作組,對招生錄取實行全程監督,及時回復考生申訴,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徐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紀檢部門受理電話及郵箱:0516-85782200,19852082200;jw@mail.xzcit.cn。
2.考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參加此次考試,提供材料必須真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提前招生錄取資格。
違規處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將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等規定嚴肅處理。考生的違規情況將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記入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其他事項
已被高職院校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和任何其他形式的錄取。確需參加高考的,須向高考報名地縣(市、區)招辦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參加,但不再參加任何其他形式的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