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簡介
江蘇旅游職業學院(Jiangsu Vocational College of Tourism)位于江蘇省揚州市,是經江蘇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專科學校,是首批國家改革發展示范校、教育部第二批1+x證書制度試點院校
招生對象及條件
1. 已參加2023年普通高考報名,且符合院校報名條件的考生。
2. 考生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且10門科目全部合格。
考核及錄取辦法
1. 由我校和牽頭本科院校共同命題并組織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其中筆試150分,面試50分,總分200分。
筆試內容為文化素質測試,滿分150分,其中語文占40%,數學占30%,外語(英語/日語)占30%,為高中階段所學知識。
面試內容為職業適應能力測試和綜合素質測試,滿分50分。
2. 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如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參考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招生對象及條件
1. 已參加2023年普通高考報名,且符合院校報名條件的考生。
2. 考生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10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并取得6門及以上合格。
考核及錄取辦法
考核形式
1.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命題、考試。
2. 校測由我校組織命題,考核方式提前一周在我校官網公布。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無需再參加我校的校測,使用合格性考試和相應的藝術類專業省統考成績等進行錄取。
3. 報考我校高速鐵路客運服務和空中乘務專業考生除參加校測外,還需參加我校組織的面試。
計分方法
普通類:
學業水平合格性成績100分(每合格一門10分) +校測成績200分=滿分300分
藝術類:
學業水平合格性成績100分(每合格一門10分) +藝術類專業省統考成績300分=滿分400分
錄取原則
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
1. 普通類考生
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如考生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按校測成績、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參考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報考高速鐵路客運服務、空中乘務專業的考生需通過我校面試,面試不合格的考生則調劑到其他專業,按所屬科類的錄取原則進行錄取。
2. 藝術類考生
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如考生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按藝術類專業省統考成績、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參考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免試條件
01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考生校測免考,
校測成績按滿分200分折算: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十門合格;
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市級及以上);
見義勇為受省市級及以上表彰;
高中階段參加學科、科技、創新、發明等大賽(含團體)并獲三等獎及以上(市級及以上);
高中階段獲得技能證書(高級及以上);
高中階段參加體育類大賽單項獎獲三等獎及以上、團體賽前六及以上(市級及以上)或國家二級運動員;
高中階段參加文藝、藝術類大賽并獲三等獎及以上(市級及以上);
社會藝術水平考級十級。
02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考生校測免考,
校測成績按180分折算:
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縣區級及以上);
見義勇為受區縣級及以上表彰;
高中階段參加學科、科技、創新、發明等大賽(含團體)并獲三等獎及以上(縣區級及以上);
高中階段獲得技能證書(中級及以上);
高中階段取得相關專利;
高中階段參加體育類大賽單項獎獲三等獎及以上、團體賽前六及以上(區縣級及以上);
高中階段參加文藝、藝術類大賽并獲三等獎及以上(縣區級及以上);
社會藝術水平考級八級及以上。
加分政策
1. 烈士子女可加20分;
2. 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錄取時加20分投檔;
3. 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可加5分;
4. 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錄取時加10分投檔;
5. 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市級及以上可加10分、區縣級可加5分、校級可加3分;
6. 高中階段參加學科、科技、創新、發明等大賽(含團體)并獲三等獎及以上:市級及以上可加10分、區縣級可加5分、校級可加3分;
7. 高中階段獲得技能證書:高級可加10分、中級可加5分、初級可加3分;
8. 高中階段參加體育類大賽單項獎獲三等獎及以上、團體賽前六及以上:市級及以上可加10分、區縣級可加5分、校級可加3分;
9. 高中階段參加文藝、藝術大賽并獲三等獎及以上:市級及以上可加10分、區縣級可加5分、校級可加3分;
10. 社會藝術水平考級:十級可加10分、八至九級可加5分、六至七級可加3分。
重要提醒
1. 如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人數超過本校高職提前招生總計劃數,則所有考生皆需參加我校組織的校測,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
2. 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每一類型加分項只累計加分一次,取加分分值最高項,每位考生加分上限為20分。
3. 報考3+2本科項目的考生加分僅限于1至4項。
4. 免試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5.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十門合格的考生無需提供證明材料。其他符合免試或加分條件的考生須在3月25日17:00前將相關材料電子版發送指定郵箱(jslyzjc2021@163.com)并備注個人相關信息(例:姓名+身份證號+考生號+相關證明材料),過時即視為放棄免試或加分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