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促進職業院校深化教學改革,推進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探索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培養規律,根據教育部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相關要求,以及《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江蘇省2023年高職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制定我校2023年高職提前招生簡章
一、報名條件
已參加2023年普通高考報名,且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10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并取得成績的考生。
二、報名方法及考試安排
第一輪工作及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及志愿填報
(1)報名方法:考生登錄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jseea.cn)的高職院校提前招生申請平臺進行報名。
(2)報名時間:2023年3月23日至25日17時。
(3)志愿填報:考生報考我校時最多可填報6個專業志愿并明確專業調劑意向。
2、考試安排
(1)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安排(江蘇省統一組織)
2023年2月18日至20日:信息技術。
2023年2月25日至27日: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
(2)校測安排(校測為非必測項,不參加的考生仍可參加我校的錄取)
校測時間:2023年4月8日
校測報到地點:蘇州高博軟件技術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蘇州市高新區科技城青山路5路)
具體相關工作安排于校測前詳見我校招生網站。
3、錄取報送
學校根據錄取原則預錄取,于2023年4月14日前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校網站上進行公示并通過錄取系統上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二輪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及志愿填報
(1)報名方法:未被錄取且達到規定成績要求的考生可登錄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jseea.cn)的高職院校提前招生申請平臺進行報名。
(2)報名時間:2023年4月20日9:00至15:00。
(3)志愿填報:考生報考我校時最多可填報6個專業志愿并明確專業調劑意向。
2、考試安排
(1)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安排(江蘇省統一組織)
2023年2月18日至20日:信息技術。
2023年2月25日至27日: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
(2)我校本輪無校測安排
3、錄取報送
學校根據錄取原則預錄取,于2023年4月26日前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校網站上進行公示并通過錄取系統上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三、招生專業、計劃數及收費標準
1、招生專業(含專業名稱、專業代碼、學制信息)及招生計劃數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主準。
2、學費收取辦法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財政廳關于民辦高等學校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13〕154號)執行。
3、住宿費收取辦法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教育廳關于高等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蘇價費〔2002〕369號 蘇財綜〔2002〕162號),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按照具備的條件收取相應標準。我校具體標準為:1500元/生·學年。
四、選拔方法
依據考生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成績、校測成績(校測為非必測項,可不參加),按照向社會公布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五、考生成績評定辦法
(一)、綜合成績評定辦法
綜合成績由如下成績構成:
綜合成績=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折算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折算成績+政策加分。
1、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折算方法:合格科目成績合格計10分,合格科目成績不合格計5分,10門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科目成績累加為該項成績。
2、綜合素質評價成績折算方法:合格計為100分,不合格計為50分。
3、政策加分
(1)烈士子女,錄取時加20分投檔。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錄取時加20分投檔。
(3)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錄取時加5分投檔。
(4)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錄取時加10分投檔。
加分政策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最終公布的為準。
(二)、校測成績評定辦法
校測成績評定方法:校測成績設定100分,采用面試形式,由我校成立面試工作組,主要考核考生的語言表達、創新思維、反應能力、知識面等基本素質。從面試題庫中隨機抽題,由面試工作組當場打分和評分。
考生未參加校測則無該項成績。
無校測成績的考生仍可按照我校錄取原則參加我校的錄取,報考我校的考生如不能參加校測,請與我校招生辦公室的工作人員確認,確認電話請詳見我校招生網。
未參加我校統一組織的校測,但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向我校提供證明材料的考生,校測成績按80分計。
1、獲得校級及以上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等榮譽的考生。
2、參加教育部門、人社部門、或權威的行業協會組織的專業技能、創新實踐、學科競賽等,獲得縣(市)級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的考生。
3、藝術類考級達八級及以上的考生,具有國家二級及以上等級運動員資質的考生。
4、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現,獲得校級及以上表彰或所在中學推薦的考生。
5、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科目合格達到5門的考生。
上述前四項需要報名考生提供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第四項如果沒有證書請提供學校的證明,請最遲于2023年4月8日向我校招生辦公室提供有關材料。第五項不需考生提供有關材料,由我校根據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結果來判定。
六、錄取原則
1、以考生校測成績、綜合成績(詳見第五條)、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折算成績為先后順序,由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擇優錄取。
2、在上述錄取原則中如出現同位次的考生且我校無法同時錄取,以考生參加校測、享受加分政策、未參加校測但符合校測成績按80分計、未參加校測為順序作為錄取指導。
3、在如上兩則錄取原則下仍有同等考生,則以語文、數學、外語、物理、歷史、化學、政治、生物、地理、信息技術為順序,對應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折算分由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依次錄取。
七、學歷證書
我校提前招生屬國家計劃內招生,錄取的學生在校學習期間與高考統一錄取學生享受同等待遇,畢業后頒發與高考統一錄取學生同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文憑。
八、專業調整
學院根據學生實際情況、在國家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可給入學學生免費調整一次專業,調整原則詳見我校招生網。
九、體檢要求
參加江蘇省高校招生統一體檢,符合高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要求,符合教育部規定的相關專業的身體要求。如考生體檢不合格,則錄取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