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學校全稱:蘇州市職業大學(招生代碼:1270)
學校簡介:蘇州市職業大學是1981年由江蘇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的市屬公辦高職院校,是江蘇省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學校前身為創辦于1911年的蘇州工業專科學校和1912年的江蘇省立第二女子師范學校。學校牢牢把握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秉承“勤、勇、忠、信”校訓,不忘立德樹人初心,牢記為黨育人、為國育才使命,努力成就教師、成就學生。學校堅持質量為先,堅定精準發展,推動學校發展與地方經濟社會協同創新、融合共贏。
辦學地址:蘇州市吳中區致能大道106號(石湖校區),蘇州市干將西路1122號(干將路校區)
招生層次:專科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蘇州市職業大學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2、組織機構及職責
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蘇州市職業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學校的招生工作辦事機構是蘇州市職業大學招生辦公室。
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3、招生計劃
說明:
1.大數據與會計(中外合作辦學)、機電一體化技術(中外合作辦學)為中澳合作辦學,中英雙語教學,學生通過所有課程,畢業后頒發我校和澳大利亞啟思蒙學院雙文憑。學前教育(師范)(中外合作辦學)為中澳合作辦學,中英雙語教學,學生通過所有課程,畢業后頒發我校和澳大利亞霍姆斯格蘭學院雙文憑。報考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同學建議外語科目為“英語”。
2.商務英語、應用英語和商務日語三個專業第一學年在干將路校區就讀。
3.備注內“只招英語考生”指考生參加合格性考試的外語科目為英語的考生。
4、報名考試
一、報名條件
已參加江蘇省2024年普通高考報名,且符合我校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申請報考蘇州市職業大學提前招生。考生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10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并取得成績。報考我校的考生,普通類考生合格性考試須取得9門合格及以上方可申請;藝術類考生合格性考試須取得6門合格及以上,且須參加江蘇省美術類專業省統考并獲得成績方可申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考生合格性考試須取得8門合格及以上方可申請。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學司函〔2010〕22號)以及《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蘇教考招〔2024〕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及身體復檢。
二、報名方式
1.報名形式:網上報名。
2.報名時間:第一輪3月6日-3月8日(截止時間為3月8日17:00);第二輪4月9日(9:00至15:00)
3.網上報名網址:登錄江蘇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http://www.jseea.cn/)的高職院校提前招生申請平臺進行網上申請。
4.職業適應性測試報名時間為3月12日—13日(截止時間為3月14日0:00),考生按學校規定網上繳費、3月15日下午16:00起打印職業適應性測試準考證,收費標準為60元/生。
三、志愿填報要求
根據合格性考試成績,結合院校公布的報考條件和專業計劃等,向1所院校提出申請,并按院校招生簡章的規定參加校測。考生可填報6個專業并明確專業調劑意向。普通類和藝術類不得跨科類兼報。第一輪截止時間為3月8日17時。如我校第一輪已完成公布計劃將不再進行第二輪招生錄取。
四、考試辦法
考核工作在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指導與監督下進行,學校實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職業適應性測試+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形式對考生進行綜合考核。
(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
根據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合格性考試成績,我校根據如下方法進行分數換算:語文、數學、外語合格每門按35分計入總分;物理、歷史合格每門按10分計入總分;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合格每門按5分計入總分;單科不合格不計分。總分為150分。
(二)職業適應性測試
在省教育考試院指導與監督下,對達到規定要求的考生,學校根據專業培養要求,由學校組織對考生進行職業適應性測試。
1.考核形式:上機測試
2.測試內容:主要考察考生的知識素養、邏輯思維和創新能力等綜合素質,范圍包括思政、時政、人文社科基本知識(含中學語文、英語/日語、歷史、地理,中國傳統文化及江南文化)、自然科學基本知識(含中學數學、物理、化學、生物)。
3.總分:200分
4.時間:3月17日
5.地點:蘇州市職業大學(蘇州市吳中區致能大道106號石湖校區)
6.學校招生網公布申請我校且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3月11日前),考生須按招生簡章上的時間安排,在網上繳納考試費用并打印準考證。
①職業適應性測試時,考生必須持準考證和身份證雙證方可參加。
②職業適應性測試期間,考生交通、食宿費用自理。
(三)綜合素質評價
按照蘇招委(2019)2號文件通知精神,根據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從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與生涯規劃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分,總分為50分。
五、違規處理
1.凡在提前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等規定嚴肅處理。考生的違規情況將報省教育考試院,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2.考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參加此次考試,提供材料必須真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提前招生錄取資格。
5、錄取規則
錄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試院領導和監督下,由學校統一組織錄取,錄取過程堅持公正、公平、公開,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按照考生的考核總成績分科類從高到低錄取。
普通類考生考核總成績=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折算分+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分+政策加分
藝術類考生考核總成績=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折算分+藝術類專業省統考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政策加分
1.劃線原則
根據招生計劃數和考生考核總成績綜合考慮,按普通類和藝術類分別擇優錄取。
2.錄取原則
①總的錄取原則: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考生的考核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普通類同分的考生按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語數外三門折算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成績順序依次排序錄取;藝術類同分的考生按專業省統考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語數外三門折算成績順序依次排序錄取。
②對于所報專業已錄滿又不愿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不予錄取。
③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錄取有相關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志愿的考生,服從調劑的考生如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志愿,將不會被調劑到相關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④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錄取或取消考試成績:
考試作弊的;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未體檢或體檢不合格。
3.政策加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予以加分,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審核公示:
①烈士子女可加20分。
②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加20分。
③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可加5分。
④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可加10分。
4.學校根據錄取原則進行預錄取,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校網站上進行公示并上報省考試院審核。
5.擬錄取名單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后,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結果在學校招生網站上正式公布。
6、其它
學校根據報省發改委、省教育廳備案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
1.職業適應性測試收費標準為60元/生(蘇價費〔2007〕423號)
2.學費標準:文科類專業4700元;理科類專業5300元;藝術類專業6800元,根據(蘇價費[2014]136號)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
中外合作專業:學前教育(師范)(中外合作辦學)專業12800元、會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12800元、機電一體化技術(中外合作辦學)13800元,根據(蘇價費[2017]243號)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
3.住宿費標準:根據各宿舍設施標準,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1200-1500元(蘇價費[2002]369號)。住宿費標準如有調整,具體收費標準以省發改委、省教育廳出臺的相關文件為準。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國際交流獎學金、實踐創新獎學金、優秀畢業生獎學金以及捐贈獎助學金等20多項。學校通過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困難補助、綠色通道、入伍學生國家資助、求職創業補貼和基層就業學費補償等資助項目,建立了完善的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具體信息詳見學校招生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