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國發〔2019〕4號),經江蘇省教育廳批準,我院現開展面向社會人員招生工作,根據省教育廳《江蘇省高等職業院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蘇招委〔2019〕3 號),《江蘇省高等職業院校面向社會人員開展全日制學歷教育實施辦法》(蘇教職〔2020〕10號)文件要求,結合學院辦學實際,特制定2020年面向社會人員開展全日制學歷教育招生簡章。
一、學院簡介
南京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是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隸屬于省交通運輸廳,創辦于1953年,是全省唯一一所專業設置覆蓋江蘇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高職院。學校是江蘇省高水平高職院校建設單位,國家高等教育辦學體制機制改革試點院校,全國職業院校數字校園建設實驗校,江蘇省教學工作先進高校、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優秀單位,連續多年入選全國高職院校服務貢獻50強、國際影響力50強、創新人才培養暨學科競賽50強。
二、招生對象
具有江蘇戶籍或在蘇務工(需提供 6 個月以上勞動合同證明)、具備高中階段學歷(含普通高中、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及以上,年齡在 45 周歲以下的各類社會人員,包括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退役軍人、進城務工人員、新型農民、往屆畢業生、待業人員等。
三、招生專業
四、報名及志愿填報
1、網上報名
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報名時間為10月19日至23日(每天8:00-20:00),報名網址為https://sz.jseea.cn,考生使用本人手機號碼(每個手機號碼在報名中只能使用一次)注冊,在填寫必要的個人信息后,可選擇第一志愿專業和服從志愿專業各一個。
2、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時間安排在10 月26日至30日(每天8:30-16:30)。考生需本人攜帶身份證、戶籍或務工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等至我院進行報名資格現場確認。考生提供材料必須真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報考資格。退役士兵考生資格在報名后由退役軍人事務管理部門統一確認。
五、考核辦法
1、無文化課考試;
2、以面試的方式進行綜合素質和職業適應性測試,主要考察考生對自己所報考專業的基本理解及基本的專業素養,滿分100分,60分合格。
3、考核地點:南京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4、考核時間:11月22日
六、錄取規則
1、達到合格線的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考生,若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院調劑至其他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將做退檔處理。
2、對擬錄取的考生,學院將統一安排在12月10日前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生身體條件需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要求。
3、體檢合格后學院將錄取結果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后,12月15日前在學院招生網公布錄取結果,并發放錄取通知書。
七、培養模式
按照“標準不降、模式多元、學制靈活”原則,根據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人才培養目標、培養規格,結合社會人員實際,單獨制定人才培養方案和課程體系,單獨編班(選課),單獨教學,單獨考核,實行走讀制、彈性學制和彈性學期制。采取集中教學與分散教學相結合,在校學習和企業學習、線上教學與線下教學相結合,分階段完成學業。
八、學籍管理
面向社會人員招生錄取的學生,學籍管理工作與統一高考、高職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的學生相同,學生入學后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學習。學生學業年限不低于3年,并可適當放寬,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由學校進行學歷電子注冊并頒發如實記錄學習經歷的普通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九、獎貸助補免措施
學生入學后,物流管理專業給予1500元/年*生專項獎學專項獎學金,其它專業給予2000元/年*生專項獎學金。退役一年以上入學的退役軍人學費減免按財政部等 5 部門印發的《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財科教〔2019〕19 號)有關規定執行。退役一年以內的退役軍人學費補貼按省有關規定執行。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考入高職院校,按照現行規定享受資助政策。
十、監督機制及違規處理
1.面向社會人員開展全日制學歷教育工作責任重大,所有參加招生考試的工作人員將嚴格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確保報名、考試、錄取等工作陽光操作。
2.對招生、報名、錄取工作,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實施全過程監督,并主動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3.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嚴格審查,發現信息不符、弄虛作假等情況,取消其測試錄取資格。
4.考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規定進行政治、思想品德、身體狀況和資格等方面的復查,復查發現不合格、弄虛作假者,將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入學資格。
十一、咨詢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江寧科學園龍眠大道629號
咨詢電話:025-86115806、025-86115792
學院網址:www.njitt.edu.cn
招生網:http://zs.njitt.edu.cn
十二、本招生簡章由南京交通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