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學考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專業綜合理論、專業基本技能三部分。
1. 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思想政治(職業生涯規劃與就業創業、職業道德與法律、經濟政治與社會、哲學與人生)、語文、數學、英語4門課程,實行省級統考。
2. 專業綜合理論:考核相關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按29個專業類組織實施考試,實行省級統考。
3. 專業基本技能:考核相關專業的通用技能和職業規范。中藥類和制藥類2個專業類的專業基本技能考試與中職職教高考“藥品”科目組的專業基本技能考試銜接。考試分為A、B兩場,參加中職職教高考的學生須參加專業基本技能A、B兩場考試,在標準化技能考點實行省級統考;不參加中職職教高考的學生只需參加A場考試。
1. 公共基礎知識:思想政治、語文、數學采取筆試形式。英語采取計算機考試形式。思想政治、數學、英語考試時長為60分鐘,語文考試時長為90分鐘。各課程滿分均為100分。
2. 專業綜合理論:采用計算機考試形式,考試時長為60分鐘,總分為100分。
3. 專業基本技能:技能考試形式及時長詳見各專業類基本技能考試指導性實施方案。中藥類和制藥類2個專業類專業基本技能A場考試總分為100分, B場考試總分為200分。其余專業類專業基本技能考試總分為100分。
公共基礎知識分課程評定為“合格”或“不合格”;專業綜合理論成績評定為“合格”或“不合格”。上述考試成績長期有效。
專業基本技能成績評定為“合格”或“不合格”,考試成績長期有效。中藥類和制藥類2個專業類基本技能A場考試成績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現,考試成績長期有效;B場考試成績以分數呈現,滿分為200分,考試成績當年有效;專業基本技能A場考試“合格”后方可參加B場考試。
參加江蘇省中職職教高考的考生,可以用中職職教高考語文、數學、英語、專業綜合理論考試成績替代中職學業水平測試相應部分的考試成績。
中職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由省教育考試院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