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教學〔2021〕4號
各普通高校、獨立學院:
為貫徹落實《江蘇省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考試改革實施方案》(蘇教學〔2019〕6號)精神,做好我省2022年普通高校選拔優秀專科生轉本科學習(以下簡稱“專轉本”)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接收院校及計劃申報
1. 2022年“專轉本”計劃與2021年基本持平,主要安排在普通本科高校和獨立學院。
2. 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參軍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3號)、《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1〕8號)要求,今年我省開展普通高職(專科)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轉本”招生工作。
3. 接收高校要將“專轉本”工作納入學校本科培養規模,根據“專轉本”生源情況、自身辦學條件和往年接收規模,合理地申報招生計劃。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和《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認真制訂“專轉本”專業計劃。“專轉本”招生專業原則上不超出《省教育廳關于公布省普通高校“專轉本” 選拔考試科目考試大綱的通知》(蘇教學函〔2020〕11 號)附件1中注明的本科招生專業。英語類、日語類、教育類(含師范類專業)、醫護類等招生專業須注明對報考者專科階段所學專業的要求。請接收高校參照附件《2022年“專轉本”計劃申報表》的樣式于2021年12月20日前在計劃申報系統中完成計劃編制。與2021年相比,擬調整接收規模和專業的高校要專門提交報告,并在計劃申報系統中作明確備注。省教育廳對各校申報的計劃進行審核后下達。
4. 接收高校應根據省教育廳下達的“專轉本”計劃,制定辦班簡章。簡章應明確招生人數、專業名稱、專業要求、辦班地點、學費標準、培養方式、學籍管理、畢業證書發放等內容。簡章應經省教育廳審核后,上網供考生查詢。
二、選拔對象及方法
1. 選拔對象為列入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經省招生部門按規定程序正式錄取的,在本省各類普通高校的專科三年級在籍學生(含普通高校對口單獨招生學生、2019年秋季入學的面向社會人員開展全日制學歷教育招生學生);經設區市招生部門按照規定程序正式錄取的,在本省各類學校的五年一貫制高職的五年級在籍學生;普通高職(專科)錄取后及在校期間從江蘇省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復學后的三年級在校學生(五年一貫制高職五年級在校學生),及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當年從江蘇省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一年內的畢業生(包括五年一貫制高職),經有關單位嚴格按照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審核后可參加相關高校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轉本”招生。
2. 針對上述三種選拔對象采取三種選拔方法:普通高職(專科)學生“專轉本”實行全省統一考試選拔的辦法;五年一貫制高職的五年級在籍學生“專轉本”由接收高校組織考試,擇優錄取,實施方案另行印發;退役大學生士兵免于參加文化課考試,須參加由接收高校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能綜合考察,實施方案另行印發。
3. 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過渡期內,繼續安排適量“專轉本”招生計劃,專項用于招收本地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職(專科)畢業生。
4. 獲2021年、2022年職業院校技能大賽高職組省賽一等獎或國賽二等獎以上學生可直接錄取本科,但須參加全省統一的“專轉本”考試。
三、全省統一考試選拔的報名、志愿填報及考試安排
1. 報名條件:
(1)思想品德較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2)修完學校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達到畢業要求,能正常畢業。
(3)取得全國或江蘇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及以上證書。
報名工作安排在2022年1月中下旬。具體報名時間由省教育考試院公布。
2. 報名資格審查。普通高校“專轉本”的考生報名工作由所在高校負責組織,并根據報考條件、學籍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后在學校官方網站公布。
3. 志愿設置。2022年“專轉本”錄取工作按照考生報考類別設置平行院校志愿。考生可根據自己在專科階段的學習情況,按照2022 年江蘇省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考試專業大類設置所劃分的專業大類選擇相關專業。每生最多可填報八所院校的八個專業。
4. 考試。大學語文或高等數學150分、英語或日語120分、專業綜合230分(其中專業基礎理論150分,操作技能80分),滿分500分。專業綜合考試(含專業基礎理論和操作技能)按本科招生專業大類要求實行全省統一考試,以筆試形式進行。2022年電子信息類、音樂類2個專業大類作為試點,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實行筆試,操作技能進行現場測試,現場測試方案另行公布。省控線按考生報考的專業大類、統考科目分別劃定。考試時間為2022年3月19日。
普通高校“專轉本”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招生考試工作參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工作的管理辦法執行,報名、考試、錄取工作均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統一監督。
四、轉入與培養
1. 全省統一考試結束后,由省教育廳統一劃出錄取資格線,有關本科院校根據公布的計劃和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省教育考試院負責組織錄取和監督。對不符合接收高校對專科所學專業要求的考生,學校可以不予錄取。
2. 省教育廳對錄取結果進行審核和注冊,并辦理相關學籍變更手續。
3.“專轉本”新生憑專科畢業證書和錄取通知書等材料到本科院校辦理入學手續,未取得專科畢業證書的“專轉本”學生,接收院校不得辦理入學手續。“專轉本”學生統一轉入本科三年級學習。
4. 普通高校“專轉本”學生學費與接收院校同專業學生實行相同標準。
5. 接收高校必須單獨為“專轉本”學生組建班級,不得插班學習。
6. 接收院校要全面總結近年來“專轉本”工作,針對“專轉本”學生實際情況,確定培養目標和培養要求,認真修改和完善人才培養方案,確保人才培養質量。
五、學籍管理與就業
1. “專轉本”學生不得轉專業和轉學。
2. “專轉本”學生除國家和省有明確規定的,享受與轉入學校本科生同等待遇。“專轉本”學生畢業證書內容要按照國家規定填寫。
3. “專轉本”學生畢業時,按國家有關本科畢業生的就業政策執行。
六、加強組織領導
1. 2022年是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考試改革第一年。接收院校、生源院校要切實加強對“專轉本”工作的宣傳、組織和領導。要明確專人負責,加強政策解答,落實工作責任,嚴格加強管理,積極主動地做好各項工作。生源院校要認真做好學生報名、選拔、送考等工作。考點學校要積極協作、同心合力做好考試組織和考生服務等各項工作,確保考試安全和保密。
2. 各考點學校要協調本地衛生健康部門做好“專轉本”考試防疫工作,確保廣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要認真研判疫情情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標準及考點考場防疫措施。各生源院校和考點院校,要做好對考生和工作人員的健康監測、登記和新冠肺炎排查工作。生源院校要做好疫情期間考生的送考工作。考點院校要對考試招生場所逐一進行消毒,保證環境衛生和良好通風。考點應配備充足防疫物資,設置具備防護隔離措施的特殊通道、專用隔離考場和備用考場。對考務人員開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考試安全培訓,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3. “專轉本”工作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報名公開,選拔辦法和選拔結果公開,杜絕選拔過程中的不正之風。要嚴格執行考務管理規定,加強考務管理,嚴肅考風考紀。對考試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各高校要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嚴肅招生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要加大招生執法監察力度,嚴肅查處招生錄取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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