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對象
1.全省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2018級學生。現代職教體系“3+3”、“3+4”試點項目的2018級學生均須參加考試。
2.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學生是否參加考試,由各設區市教育局統籌安排。
3.已參加過全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業水平考試的學生可再次報名參加考試。
4.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員也可報名參加考試。
二、考試報名及時間安排
2020年中職學業水平考試的報名時間為2020年9月,考試時間為2020年11月。具體考試時間視疫情防控情況,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有關考務細則另行印發。
三、考試內容及組織形式
中職學業水平考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專業基礎理論、專業基本技能三部分。
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思想政治(職業生涯規劃與就業創業、職業道德與法律、經濟政治與社會、哲學與人生)、語文、數學、英語4門課程考試,實行省級統考(修訂的思想政治、英語課程考綱見附件5)。
專業基礎理論:考核專業類綜合基礎理論知識及其應用。按29個專業類組織實施專業基礎理論考試(見附件1),全部實行省級統考。
專業基本技能:考核專業類通用技能和基本職業規范。23個專業類在經認定的標準化技能考點實行省級統考(2020年新開考的幼兒發展與健康管理類專業基本技能考試大綱見附件4),其他 6個專業類技能考試由各設區市教育局組織實施(見附件1)。
四、考試形式及時長、分值
1.公共基礎知識:思想政治、語文、數學采取筆試形式。英語采取計算機考試形式。思想政治、數學考試時長為75分鐘,語文考試時長為90分鐘,英語機考時長為60分鐘。各課程滿分均為100分。
2.專業基礎理論:采用計算機考試形式,考試時長為120分鐘,總分為100分。新開考、新合并的專業類專業基礎理論考試大綱見附件3。
3.專業基本技能:技能考試形式及時長詳見各專業類基本技能考試實施方案(見附件2)。農林牧漁類、機械類、會計類、導游服務類、機電類、電子電工類、商務營銷類等7個專業類今年試行300分技能考試方案,其余專業類實行100分技能考試方案。
五、考試成績認定、轉換及應用
1.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認定
公共基礎知識分課程評定為“合格”或“不合格”,專業基礎理論、專業基本技能考試成績評定為“合格”或“不合格”。中職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由省教育考試院發布,成績長期有效。
2.學業水平技能考試成績的轉換
學生在校期間如參加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或全國行業協會組織的職業(執業)資格鑒定并取得合格證書,或者在教育行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的市級及以上技能大賽中獲獎,其技能成績認定為“合格”。
3.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應用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作為中職學生學業水平評價、學校教學質量評價和高等院校招生的重要依據。
六、組織管理與保障
1.省教育考試院負責考務組織管理與實施,負責統一報名、統一考試、統一發布成績等。各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招考部門負責相關工作具體實施。中職學業水平考試專業類牽頭單位負責制定技能考試實施方案、考點建設技術指導、有關人員培訓、考試設備調試等工作。各設區市按省統一部署設置考場、考試時間、考場條件、考試指令、考場管理等,切實加強質量管理、過程管理和目標管理,提高考試的效度和信度。
2.各地、各校要健全學業水平考試組織機構,明確職責及分工,配齊配強人員力量。各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招考部門統籌組織做好區域內標準化考點建設,指導承擔多個專業類考試的學校統籌做好標準化考點有關通用基礎設施、服務器等建設。加強對考生防疫安全、交通安全、考試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健全工作方案及應急預案,確保整個考試過程安全順利。
3.保障考試經費。各設區市設立專項經費,保證本年度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業水平考試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