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江蘇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關于印發江蘇省高等職業院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蘇招委〔2019〕3號,以下稱《實施方案》)精神,建立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職教高考”制度,完善以“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為主的多樣化考試招生辦法,促進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2021年我省繼續開展高職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試點工作。
4月10日前開始第二輪招生錄取工作,已完成公布計劃的院校或者院校已完成公布計劃的專業不再進行第二輪招生錄取。省教育考試院將未被錄取的考生相關信息提供給其所申請的第二所院校,院校于20日前完成對考生的校測以及擬錄取數據的上報備案工作。
院校可按有關規定制定享受照顧政策考生的錄取辦法。
已被高職院校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和任何其他形式的錄取。確需參加高考的,須向高考報名地縣(市、區)招辦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參加,但不再參加任何形式的錄取。
現確定不參加第二輪招生的院校名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