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江蘇省2024年中職職教高考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江蘇安全技術職業學院。
學校辦學地址:
云龍校區,江蘇省徐州市云龍區銅山路381號;
賈汪校區,江蘇省徐州市賈汪區大學路1號。
云龍校區為工業安全與職業健康學院2024級新生就讀地點。
賈汪校區為智能制造與應急裝備學院、網絡與信息安全學院、汽車與交通安全學院、商貿與人文學院2024級新生就讀地點。
專業所在校區分布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第四條 學校簡介
江蘇安全技術職業學院始建于1978年,是華東地區唯一以安全類專業為特色、技術類專業為主體的省屬公辦全日制高校。學校位于徐州市,設有賈汪和云龍兩個校區。
學院專業發展形成了“安全+機電”為雙主體、“新能源+信息安全”為雙翼的辦學格局,安全技術與管理專業群已成為省高水平專業群。31個專業中6個專業居全省第一,5個專業居全省第二,7個專業群涵蓋安全技術、智能制造、新能源、信息安全等,高度吻合區域產業需求,專業覆蓋產業率達到96.56%。學院領辦了省應急安全職業教育聯盟,發起成立了全國應急安全職業教育聯盟、長三角安全應急創新人才培養聯盟、全國石化化工行業“工業互聯網+安全生產”產教融合共同體、淮海經濟區安全應急裝備產教融合共同體。建有中央財政支持的安全職業教育實訓基地,是教育部第一批“1+X”證書試點院校。入選工信部“應急安全”專精特新產業學院,獲評省應急安全虛擬仿真實訓基地、安全應急裝備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省示范性虛擬仿真實訓基地、省首批現場工程師項目、省衛生監督執法實訓基地等。
學院堅持以生為本,師資力量雄厚,技能大賽成績優秀,體育賽事成績領先。學院十分重視就業工作,建有500余家包括徐工集團、上海三菱電梯、京東方等國內外五百強企業的學生實習就業基地。學院培養的畢業生懂安全會技術,深受企業歡迎。畢業生中30余人分別獲得“全國技術能手”“江蘇省技術能手”“江蘇技能狀元”“江蘇工匠”等榮譽稱號。
第五條 頒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江蘇安全技術職業學院。對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七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招生辦公室。
第八條 學校根據需要組建招生工作組,負責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招生辦公室進行網上錄取工作。
第九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招生專業(含專業名稱、專業代碼、學制等信息)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 信息為準。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專科第一批次錄取中,征求平行志愿投檔辦法與平行志愿投檔辦法相同。
第十三條 專科第二批次錄取共分兩輪進行,每輪均包含考生填報志愿、院校審核、計算機匹配錄取三個過程。
1.考生填報志愿。符合專科第二批次志愿填報條件的考生,通過網絡登錄中職職教高考專科第二批次志愿填報系統。
2.院校審核。按照錄取原則,對填報我校志愿的考生進行審核排序。其中,參加中職職教高考且成績達到專科第一批次省控線的考生,原則上按照中職職教高考成績優先確定預錄取位次。
3.計算機匹配錄取。省教育考試院通過計算機系統,按照考生填報志愿的先后順序和院校確定的考生預錄取順序自動匹配錄取1個院校及專業,錄取即完成,考生不再需要通過網絡確認錄取信息。
第十四條 專科第二批次考生位次原則:
第一,對中職職教高考投檔總分達到專科第一批次省控線的考生,以中職職教高考投檔總分作為位次排序依據,優先確定預錄取位次。中職職教高考投檔總分相同時,按其專業技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仍同分,依次單獨比較職教高考的數學、外語、語文、專業綜合理論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第二,對中職職教高考投檔總分未達到專科第一批次省控線的考生,以中職職教高考投檔總分作為位次排序依據,確定預錄取位次。職教高考投檔總分相同時,按其專業技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仍同分,依次單獨比較職教高考的數學、外語、語文,由高到低排序。如仍同分,按中職學考成績合格門數進行排序。
第三,對未取得職教高考成績的考生:按中職學考成績合格門數確定預錄取位次。若成績合格門數相同,依次比較專業技能、專業綜合理論、數學、外語、語文成績;如仍同分,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綜合評定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 凡上一輪符合條件未被錄取的考生,均可繼續參加下一輪志愿填報。
第十六條 專科志愿填報與錄取時間
5月份,具體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第十七條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相關規定,安全智能監測技術、智能安防運營管理、建筑消防技術、電梯工程技術、數字媒體技術、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等專業,色弱、色盲的考生限報。學校對錄取男女比例無要求。建筑消防技術、電梯工程技術僅建議男生報考。
第十八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九條 我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的相關規定執行獎勵與照顧政策,具體以《關于印發江蘇省2023年中職職教高考實施辦法的通知》(蘇教考〔2023〕27號)為準。
第二十條 中高職分段培養的中職學生轉段升學工作按省考試院規定執行錄取工作。
第二十一條 我校招生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課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三條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14]136號)按學年收取學費(幣種:人民幣)
文科類專業 4700元,
理工類專業 5300元,
藝術類專業 6800元,
第二十四條 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1000-1200元分類收取,具體依據為《關于江蘇安全技術職業學院部分學生公寓住宿費標準制訂及調整的函復》(徐價費[2017]8號)、《關于江蘇安全技術職業學院部分學生公寓住宿費制訂及調整的通知》(徐價費[2016]167號)。住宿費標準如有調整,具體收費標準以省發改委省教育廳出臺的相關文件為準。具體住宿以學校統一安排為準。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不符合要求的按學校相關規定辦理。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 學校設有獎學金以及各種助學金等獎、助學體系。學校被江蘇省教育廳、財政廳評為“江蘇省學生資助工作先進單位”。
學院設有國家獎助學金(國家獎學金 8000 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 5000 元/年、國家助學金平均 3300 元/年)、學院獎學金(每年對優秀學生進行獎勵)、勤工助學崗等獎助學金;按學院相關規定申報。新生可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貸款額度最高為 16000元/年;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到生源地辦理。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九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江蘇安全技術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