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入學的考生根據院校提出的報考條件和錄取要求,結合自身情況,可以同時申請注冊6個“院校+專業”志愿,省教育考試院將同一考生的電子檔案同時投放至考生申請注冊的所有院校,由院校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以及中等教育階段的學習成績等方面的情況,按照事先公布的錄取規則,在申請注冊本校的考生范圍內,確定預錄取考生名單,并對符合相關專業錄取條件的考生進行排序,對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提出退檔意見。省教育考試院根據院校專業招生計劃、考生志愿順序和專業預錄取排序等情況,由計算機自動匹配確定考生最終錄取的1個院校和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