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計劃
二、招生對象及條件
七年貫通培養師范定向生只招收2023年參加中考的新沂、沛縣籍的應屆畢業生。考生須在志愿欄的相應欄目內填報定向師范生志愿,按照筆試、面試(參加面試并成績合格)成績結合的方式擇優錄取。
三、培養方式
根據“提前招生、縣來縣去、定向就業”原則開展定向培養工作,入學前考生家長與培養學校、縣教育局簽訂三方協議,畢業后由生源地安排至農村幼兒園任教并獲得教師編制,教育服務年限不少于5年。
四、收費標準
學生就讀期間學費、住宿費和國家助學金按學校統一標準執行。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蘇價費〔2002 ] 369號文件收取住宿費800-1400元/年(按實際住宿情況收取)。前三年學費全免,后四年學費按照蘇價費〔2014〕136號規定收取,其中專科階段學費為4700元/年,本科階段學費為5200元/年。
五、學歷學位
前五年注冊為徐州幼專學籍,轉段考試合格者,頒發徐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全日制大專學歷證書,后兩年在江蘇二師注冊本科學籍。七年修業期滿,成績合格者由江蘇第二師范學院頒發全日制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修業年限7年,全程在徐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學習。
六、面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