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前,省教育考試院將考生的合格性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等信息提供給其所申請的第一所院校,由院校根據招生簡章有關規定,結合考生申請情況,于4月2日前完成對考生的校測。院校依據考生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結合校測結果、本校專業培養要求等多種指標,按照向社會公布的錄取辦法,綜合評價,擇優錄取。4月5日前,院校將擬錄取考生數據通過錄取系統上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4月10日前開始第二輪招生錄取工作,已完成公布計劃的院校或者院校已完成公布計劃的專業不再進行第二輪招生錄取。省教育考試院將未被錄取的考生相關信息提供給其所申請的第二所院校,院校于20日前完成對考生的校測以及擬錄取數據的上報備案工作。
院??砂从嘘P規定制定享受照顧政策考生的錄取辦法。
已被高職院校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和任何其他形式的錄取。確需參加高考的,須向高考報名地縣(市、區)招辦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參加,但不再參加任何形式的錄取。